河南农信社集中清收方案 河南农村信用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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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。

3.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但未审结、已审结但未执行、已审结并进入执行程序的涉诉贷款及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。

4.恶意拖欠、逃废债务,骗取、诈骗农信社贷款以及其他需清收的不良贷款本息。

包括但不限于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县农信社所有不良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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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不同清收对象成立四个工作专班,全面布局,精准施策。

.农信社系统内工作人员拖欠贷款清收专班,由县农信联社牵头,对在2个月限期内未结清农信社贷款本息的农信社系统内工作人员,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提起诉讼,涉嫌违法的依法严肃处理。

2.公职人员、党员干部拖欠贷款清收专班,由县纪委监委牵头,对在8月底前未结清农信社贷款本息的公职人员、党员干部,依法提出诉讼并提请纪委监委、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,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。

3.涉诉贷款处置专班,由县法院牵头,对涉农信社贷款案件开辟绿色通道,按照有关规定快审、快判、快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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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恶意逃废债务等其他类贷款处置打击专班,由县公安局牵头,依法对涉嫌骗取贷款、贷款诈骗、违法发放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,形成高压震慑态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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